山东现代学院转发关于举办第十五届全国高职院校“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举办第十五届全国高职院校“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各二级院系积极组织学生参赛,并于2020年11月3日下午4:00前完成此项工作,具体要求、各院系参赛项目数如下:

一、参赛项目说明及要求

(一)参赛项目

本次参赛项目主要包括:

赛项一:专利发明和科技成果转化展及评选

已获得专利授权的专利发明及作品;科技成果转化作品。

赛项二:发明制作类作品评选

非专利发明项目评选,主要是通过技术发明制作的具有一定现实意义并具有创新性和较好开发前景的作品。

赛项三:创业类作品评选

主要是在创业计划书基础上的已经付诸实施的创业方案或创业项目,该创业实体主要管理人员是该项目团队的学生本人。

赛项四:创意类作品评选

运用富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想法,对现实生活、生产中的技术、工艺等提出创新性的解决方案。包括:

1.技术创意作品——主要是应用已有技术(非人工智能技术)解决现实或社会中的问题而形成的技术创意方案。

2.人工智能创意作品——主要是应用人工智能技术解决现实或社会中的问题而形成的人工智能创意方案。

3.管理创意作品——主要是管理创意书、广告创意作品和营销策划书等管理创意方案。

(二)参赛要求

2赛项一:发明专利和科技成果转化展及评选

1.各领域的新发明、新技术、新产品等获得发明专利(可为师生共同专利)的均可参展。重点组织节能环保、高端智能制造、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文化产业有关的项目,以及市场前景好,贴近日常生活的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

2.未获得发明专利的科技成果(可以为师生共同成果)通过各种形式已经转化并获得收益的有关产品、项目。需上传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

赛项二:发明制作类

1.按照“自主选题、自主研究、自行设计、自行制作”的基本原则,参赛选手必须自行设计创新方案;参评的创新作品必须由作者本人选题、自主设计和制作。

2.参赛作品应具备新颖性、科学性、创造性、实用性等特点,以积极、健康、科学的创新发明为主。

3.参赛作品必须是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否则,由此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4.以第一作者参赛选手上报的参赛作品不得超过 2 件。

5.已经参加过往届竞赛的作品不得再次参加本届竞赛。

6.提交作品附件:发明制作类作品必须上传作品成品的照片(不同角度 4 张以上)或视频(20M 以内)。

赛项三:创业类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参赛团队对参赛项目提供资料负一切法律责任。

2.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上传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应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3.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赛项四:创意类

1.基于独特的思维、新颖的构思和创造性的想法,以现有的知识和能力为基础,设计出具有一定科技含量,能够满足学习、科研、生活、生产等需求的创意方案,概念描述等。创意创新需以二维或三维设计图例形式呈现。

2.提交作品附件:创意类作品必须上传作品创意照片(不同角度 4 张以上)或视频(20M 以内),其中人工智能创意作品必须上传演示视频(20M 以内)和作品源文件。

二、创新创业大赛的申报办法

各参赛学生填写(电子版信息)《第十五届高职院校“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作品申报表》、《第十五届高职院校“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发明专利和科技成果展参展项目情况表》,并要求学生打印出后手签签字确认,交于各院系就业老师处;各院系就业老师登录大赛网站(大赛网站及账号信息与各就业老师单独联系)上传学生参赛表(PDF格式)。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7564359044,0531-89701505

山东现代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0531-89701588 招生咨询:0531-8876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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