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现代学院2019年第二批单独招生章程 |
第一章 总则 为积极探索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机制,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更好地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突出高职教育特色,根据《关于征求 2019 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第二批)计划安排意见的通知》(鲁教学处函〔2019〕8号 )、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职发[2019]1号)的要求,根据《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实施方案》要求,招收退役军人执行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12号)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2019年第二批单独招生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现代学院2019年第二批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山东现代学院 学院代码:13322 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20288号 邮编:250104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学院简介:山东现代学院创建于1993年,2003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山东现代职业学院,2015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山东现代学院,成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院位于山东省会济南,地理位置优越,环境优美,现有在校生万余人。学院占地面积1266亩,校舍建筑总面积39.43万平方米,多媒体教室278个,共28086座,教学科研用计算机2206台,实现所有教室多媒体化,图书馆藏纸质图书127.9万册,电子图书1000GB,建有完善的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校内建有医学、护理、电子信息、计算机、汽车技术、经济管理、建筑工程、学前教育等8个实验实训中心和2个校企共建实训基地;校外与285家企事业单位合作,建立了实习实训就业基地。 学院设有护理学院、医学院、电子信息学院、汽车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人文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开设本科专业22个,专科专业18个,形成了以工学和医护为主体,工、医、管、教育、文、艺术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建设格局。 第三章 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我院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我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全面负责统筹、组织、监管我院单独招生工作制,各成员在组长的指导下负责严格按照上级指导精神制定单独招生相关制度,工作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确定的单独招生实施方案,规范工作流程,做好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B类(退役军人类)招生专业:
C类(技术技能类)招生专业:
第五章 报名与缴费 第一条 具有山东省户籍或在山东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人员;非山东省户籍的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具有山东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及完整学习经历,并合格毕业。已参加2019年我省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考试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单独招生报名及考试。 退役军人持本人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处进行资格审核,并开具《山东省高职院校扩招资格审核登记表》;然后持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资格审核登记表》,到教育局工作人员处进行最后报名资格审核,并办理高考报名手续、缴纳高考报名费。 第二条 2019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由省厅统一平台报名,学院将通过网站及时公布考生领取准考证、交费与考试时间。 第三条 考生于学院公布的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到我院进行资格复审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领取准考证并缴纳相关报名考试费用,报名考试费各专业均为200元。 第六章 考试考核与评分 第一条 考试考核依据《山东现代学院第二批单独招生测试方案》执行。 第二条 依据《山东现代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考核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办法和程序评定考生成绩,学院纪检督察部门对考核、评分全过程实施监控监督,确保考核、评分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三条 对在高职单独招生中有违规行为的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七章 录取 第一条 录取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的录取体制。学院按照参加考试人数划定录取控制线,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未录取满额时,适度降低录取控制线录取。 第二条 录取过程:根据考生的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将预录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有放弃预录取资格的考生,可到学院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作为默认预录取。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三条 录取说明: 1.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对身体条件的具体规定,参加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参加所在县(区)招考办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高校在录取后可根据考生高考体检及新生入校后复检的结论,对涉及限报的考生调整录取专业甚至进行休学、退学等处理。 2.依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 第八章 收费政策 1、B类收费政策按照鲁现代院字[2019] 21号《2019级单招B类(退役军人)收费标准》进行收费。C类收费政策按照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收费标准执行。 第九章 新生报到和复查 第一条 单招录取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来校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从思想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对学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 第二条 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它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或其它不符合就读条件的考生,将报省教育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条 在校学习期满,所有考试合格者,颁发学历证书;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现代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章 其它 第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困难的学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三条 退学退费规定: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现代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和承担相应赔偿的权利。 第五条 本章程由山东现代学院负责解释。 第七条 联系方式: 报考热线:0531-88766666 88270766 88270866 学院网址:http://www.sdxdxy.cn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20288号山东现代学院 邮编:250104 到校路线:洪家楼乘坐311路,经十路乘坐K301路或长途汽车东站乘坐BRT-971路至“山东现代学院”下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