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联系教职工的桥梁纽带作用;
2.筹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检查督促会议决议、决定和提案的落实;
3.积极参与教职工职业道德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
4.组织教职工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5.检查指导各分会工作,做好“教工之家”建设工作;
6.做好教职工的维权服务和精准帮扶工作;
7.依法管理和使用工会财产和经费;
8.宣传人口及优生优育政策,开展计生、家庭教育服务工作;
9.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妇女政策、法律、法规,关心妇女工作、学习和生活,维护女教职工、女大学生合法权益,组织开展面向女教职工、女大学生的各项活动,参与女大学生教育与服务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